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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法制宣传树立与培育对法律的信仰

发表时间:2016-11-04 12:07:06  来源:高密新闻网  浏览:次   【】【】【
寇建萍法制宣传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,20多年来一直受到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、政府的重视,我国以5年为期的普法计划,也已经进入了六五普法阶段。经过种种努力,人们的法律知识水平有所长进,守法自觉性有所增
寇建萍法制宣传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,20多年来一直受到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、政府的重视,我国以5年为期的普法计划,也已经进入了六五普法阶段。经过种种努力,人们的法律知识水平有所长进,守法自觉性有所增强,用法积极性大大提高,但是法制宣传、培育法治信仰这个环节还相对薄弱。针对这一问题。个人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:一是法制宣传工作要突破“小宣传”的概念。什么是“小宣传”?把法律条文读几遍,贴在墙上,做个有奖问答,或者上上电视,比赛一下就行了,这就叫“小宣传”。什么是“大宣传”?大宣传就是要有使命感。法制是党和国家的大事,不仅仅是司法部门的事。小时候经常喊这样一句口号:“护林防火人人有责”,法制宣传也应该这样。二是要探索完善的法制宣传体制。从人治到法治是一个大的转弯,没有深入人心的宣传是不行的。个人认为目前来说,法制宣传比立法、司法、执法更重要。因为我们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立法体系,接下来就是把活干得仔细一点的事情,司法和执法这些年来新情况、新问题,已经基本上把握了它的规律,而法制宣传相对薄弱。我们的法制是政府主导行为,不是民间自发的,所以党和政府自己首先就要重视起来,认真探索完善法制宣传体制。三是加强法制工作的统一领导,做到宣传工作一盘棋。宣传法制要做到一盘棋,要对整个民族、民众的法律意识进行全面灌输,但是目前这种形式不容乐观。现在的平面媒体所宣传的很多东西都是违背法制的:帝王将相、圣贤明君、******倾轧,给人感觉这皇帝轮流当,男的当皇帝,女的当皇妃,潇洒走一回。传递的是什么?人治!当然这不是说不可以有娱乐,但是要在我们主流的媒体上,宣传一种法治意识,而不是一种人治意识,否则,一方面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、物力来宣传法制,另一方面又做一些反其道而行之的工作,意义何在?四是调整工作重心,培养法律信仰。个人认为今后对法律条文的宣传,可以放在其次,主要是要培养老百姓的法律信仰。我们现在的法制建设,是一种纠偏式的法制建设而不是一种确认型的、引导型的法制建设。怎么让老百姓自觉按法律办事?个人认为就是要严格执行法律,使守法的收益大,违法的成本高。长此以往,执法严,大家自愿守法,时间长了,从行为上就有了一种惯性,就解决了行为从法问题。这个思路实际是由行为——行为模式——惯性——意识,用这种办法来解决人们行为的从法,以及人们对法律的信仰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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